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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7 15:39 来源:医保局 来源:医保局 作者: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至9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局党组对照巡察指出的24项问题,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由相关领导牵头负责,顶格落实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县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书记专题会精神,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根据巡察整改工作安排,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重点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找差距,从破解医疗保障工作和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争先进位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挖根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措施。局党组成立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医保中心副主任及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工作。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改。

(三)狠抓措施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组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要求各条线把问题整改与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紧盯具体问题精准发力逐项销号,确保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让班子成员学透吃透总书记指示精神。对照2024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和全市2024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将每项指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为全年各项考核“进位”奠定了基础。二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医保政策及断缴危害等信息;线下在社区、医院等地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提高公众对医保断缴问题的重视,动员断缴人员及时续保缴费。制定《金湖县医保码激活率提升工作方案》,实行《金湖县2024年医保码推广工作考核办法》,召开医保基金分析及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会;发函给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帮助退休人员激活使用,并在工作群中进行指导和上门指导等。三是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率先示范走出去招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2024年向上争取资金602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县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度部门高质量跨越发展综合考核中获第二等次。

2.关于“参保扩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县、各镇街召开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医保缴费问题的重视,动员群众及时参保缴费。二是金湖县医保中心召开基金分析会,向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发出预警通知。三是对DIP系统推送的疑点病案,抽取医疗费用5%的病案,组织专家线下审核。

3.关于“向基层医院倾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县医保中心、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镇(街)医疗机构服务辖区内开展居民门诊、两病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面对面地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二是根据淮安市医保局《关于印发DIP支付基础病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46号)要求,在DIP系统中严格执行基层病种政策100个病种,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缓冲上级医院服务压力,降低群众就医成本。三是采取按月与基层医疗机构结算医保基金方式,保证结算的时效性。从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已向基层医疗机构结算医保基金约557万元。

4.关于“监管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医保中心调配1名人员到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基金监督与信息管理科)工作,中心内部调配3名人员到稽核股工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二是组织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在编监管人员均持证上岗。三是持续利用江苏省智能监管平台、现场检查、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及时处理涉及医药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的问题。

5.关于“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偏弱”问题整改

一是常态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进行检查,根据市局要求已抽取“双随机、一公开”名单,自巡察反馈后已开展行政处罚3件。二是积极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持续对省智能监控系统推送的疑点数据审核,予以扣回医保基金27802.37元;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2025年3月份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全额退回。

6.关于“异地就医监管存在空白”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理过往所有承诺制备案信息,建立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人员管理台账。对承诺制备案人员进行电话、短信回访并督促其补充材料。二是积极开展全国第七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人流量比较大市民中心、车站、商业广场等地播放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短视频,向广大群众宣传医保条例;联合检察院赴吕良镇集镇“摆摊设点”向广大群众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对医务工作者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规矩意识。三是持续开展异地就医监管,筛查疑点数据,医保基金监管人员赴济南市急救中心、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秦淮区秦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等医疗机构调查患者异地就医情况,防止欺诈骗保行为发生。

7.关于“惠民政策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6次医保系统人员转发淮安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医保政策,营造线上氛围;深入吕良、戴楼、银涂等镇宣讲门诊共济政策和家庭共济流程等医保政策。二是2024年9月份,局主要领导召集局分管领导、医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召开了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及“医惠保1号”推广工作会议,部署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医惠保1号”相关工作。三是2024年10月在金湖县职业中学对5家上门护理机构、1家养老机构、1家护理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护理技能、服务规范、沟通技巧等多个领域,提升承办机构综合服务水平。

8.关于“便民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到吕良、银涂镇的人员密集地开展宣传工作,发放江苏医保云使用指南及手册2000余份,提高了参保群众对医保便民措施的知晓率。二是加强与金湖县建设银行的沟通,推进医疗机构与银行合作合同签订,加快医院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建设。三是制定医保码激活率、结算率提升方案,经过医保和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使得2024年底激活率和结算率分别达到90.89%和59.45%,分别提升14.22%和40.18%,全市前列。

9.关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5年度全县“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业务培训方案》;通过微信群、上门培训、跟班学习的方式,指导基层站点工作人员完善城乡居民“一人一档”基础信息,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开展2025年度“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医保业务培训,将13项医保高频次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基层政务平台,让参保群众在基层站点就能办理医保业务,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三是召开2024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运行培训会议,组织工作人员采取进村入户、摆摊设点等方式宣传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意义。

10.关于“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局党组及党组成员按照清单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二是制定《金湖县医疗保障局提醒谈话工作制度》,2024年12月18日对基金核算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金湖县医疗保障局“荷乡清风”平台使用制度》并加以落实。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内部规章制度,2025年4月组织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学习医保内部规章制度。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民主、科学、规范决策,自巡察反馈后已开展行政处罚3件,均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后出具处罚决定。三是深入排查局机关、医保中心岗位廉政风险源点,制定防范措施;持续在重要节假日前夕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集体谈话和组织医保系统工作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12.关于“信息划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调市医保部门和县税务部门导出2023年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安排专人组织人员与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调整参保人员行政区划等信息。二是召开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镇(街)医保服务站站长任务交办会,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梳理排查已撤销或合并的行政村、社区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区划名称、层级与系统字段匹配无误,为2025年集中缴费期奠定数据基础。三是根据最新行政区划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更新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地址信息13.11万条。

1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提供的死亡人员名单,及时终止医保关系,追回1.01万元医保基金。二是2025年4月10日追回原借用人员重复领取奖励绩效。问题整改期间,组织局办公室、中心综合股及财务股等人员集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2次,提升业务理论水平。

14.关于“商保人员管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商保机构派驻县医保中心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商保机构派驻县医保中心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二版)并实施。二是约谈不按实际打分或打人情分的中层以上干部。

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经办培训活动,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15.关于“专项经费未能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案示警”教育,局办公室2次牵头组织财务、采购、报账条线负责人、具体负责同志,开展集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提高条线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二是医保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发函给相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对部分资金予以追回。三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贯彻落实专款专用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16.关于“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医保系统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时间、比价程序等不规范问题,2025年1月份组织局机关、医保中心有关科(股)室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查不足补措施,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二是随人员调动,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坚持“先研究后采购”的原则,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再次发生。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第一时间在机关公示栏和经办服务大厅发布采购公告(大额项目按规定挂网公告),让公众有知晓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1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两批次组织财务、采购等人员集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法,提升财务、采购、报账员综合素质,增强财务制度执行力,确保账证手续齐全。二是邀请财政部门领导专家来单位开展指导培训活动,通过专家分享其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医保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完善财务流程和审批流程,提升医保部门的财务管理整体水平。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实际运行中遇到的典型财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系列的建议,做到防微杜渐。三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凭证附件的重要性,同时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相互制约,做到收支都有完整的资料,‌避免未来再次出现附件缺失的情况‌。

18.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条线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上及时传达学习医保最新政策和要求(或重温相关医保政策法规),让各党组成员掌握最新医保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结合业务政策调整,截至4月份,组织了2期“医保大讲堂”学习活动,安排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医保中心征收管理股负责人,分别从“门特”“两病”申请和待遇保障、医保征收管理类业务经办要点及注意事项等方面为全体人员进行解读,保证工作人员实时掌握医保政策动态。三是结合工作需要,2025年1月、5月邀请中心业务中层干部在党组会议上解读《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核查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政策,交流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让党组织对业务工作更精准定向。

19.关于“支部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医保局党支部在局党组领导和指导下,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深入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截至2025年4月底,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一次,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

2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在日后股级干部选拔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落实全程纪实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近期县医保系统暂无选拔任用股级干部。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考察程序和质量,组织参加组织人事考察人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等党内文件,提高组织人事考察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2024年12月份接受县委组织部领导开展对医保局组织人事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分管领导表示接受上级批评,将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范考察程序;谋划本单位干部配备最佳方案。当月局分管领导分别对局办公室负责人、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活动,2同志分别作了书面工作表态。

2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从2024年11月份以来,党组、班子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5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20余次,真正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二是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注重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学习前将学习内容告知班子成员,安排本次交流发言的班子成员提前进行研讨交流材料的撰写。从2024年12月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研讨交流8次。三是每次研讨材料不少于500字,增加研讨时间占比。

22.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4月,以中心组学习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并由2名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职责进行研讨交流,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的思想认识。二是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针对汇报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对自己分管的条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研判,提出应对措施。三是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进行把关,内容涵盖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23.关于“风险防控能力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医保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积极在各类主流媒体投稿。2025年以来,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7篇。二是印发《金湖县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组织保障。三是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积极参加意识形态相关培训,助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水平及应对能力。2025年以来,参加意识形态培训3次。

24.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仍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金湖县金普医药连锁仁益药房法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担负主体责任,不得在金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益药房留有“后门”;二是在年度考核中扣除金普医药连锁仁益药房相应分值。三是进行“双锁”管理,封闭后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巡察整改的最新成果。

(一)强化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整改方案节点和县委巡察部署要求研究工作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工作理念,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推进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处理难点问题。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对于未达巡察整改序时进度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成果运用。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上级医保政策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在实现“长三角智造金谷、现代化水韵湖城”“都市圈荷美田园、新时代鱼米之乡”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作出医保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6936806;电子邮箱:jhxylbzj@163.com;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3号。


中共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