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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15 11:23 来源:编办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作者: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6月26日,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3项14个问题,县委编办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 “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不漏项。三是全面开展整改。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对需持续推进的问题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目前,已整改完成1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个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县委编办真改实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业务科室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将业务学习作为编办2026年落实《周五学习制度》的重要学习安排。先后3次邀请市委编办相关处室来金湖进行业务辅导、研讨交流,提升全办人员机构编制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积极主动开展作为。了解部门工作需求,将编制资源向民生保障部门倾斜,设立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精简民政系统事业机构;扎实稳妥完成了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科学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结构,向水务系统倾斜,有效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黎城中心所、县人事仲裁争议院“三定”规定的修订。进一步推动对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意见的收集,面向全县党委和政府部门征求下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修订意见,共收到33家主管部门反馈,并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的内设机构及职责动态调整。

2.关于“项目招引实绩不佳”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明确招商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分工,主要负责人担任招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人员参与招商。已提供客商信息5条,拜访客商并洽谈合作事宜5次。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前往上海、苏州等地考察项目,实地拜访芯源实业、上海悠纯牧业、苏州绿控传动科技等项目。

3.关于“部分工作推进较为缓慢”问题的整改。

坚持“想在前、干在前”的工作原则,提前会同司法部门对拟保留及上收的执法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对清单内容同步开展保密性审查,切实做到统筹谋划、提前介入。为确保镇街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高效推进,依据既定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编制时间表,并严格遵照执行。于2025年7月20日顺利完成8个镇街履职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包含基本事项平均110项,配合事项平均48项,收回事项平均80项。

4.关于“事业用编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组织业务科室人员深入学习《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严格审核相关信息确保用编严格执行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5.关于“机构改革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业务科室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机构改革工作中提高站位,超前谋划、因时制宜,不断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适用性。结合镇街工作实际,县委编办会同各镇街重新制定“三定”规定,依据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和法律法规,系统梳理镇街工作职责,统一明确镇街职能机构的名称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镇街权责边界,为镇街减负赋能。

6.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与考核标准,划定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责任边界。建立常态化廉政谈话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更加明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的格局基本形成。日常监督管理更加扎实,常态化廉政谈话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以制度化推进、常态化督导的闭环管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7.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积极与有关单位开展沟通交流工作,提醒及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手续,形成文件流转、沟通提醒、及时办理的工作闭环。帮助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开展变更工作,指导其办理登记手续。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对于确认其属于“应销未销”范畴的,指定主管部门专人妥善保管法人证书(含正、副本)、印章,将相关法人注销计划报我单位备案,并按期清理到位;对确认不属于“应销未销”范畴的,要求其反馈合理的依据,并尽快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避免造成“监管盲区”。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按3%比例抽取,充分掌握事业单位是否实际运行及运行情况。

8.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修订财务内控及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凭证要件标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财务内控体系形成完善闭环,公务接待审批、经费使用等流程有章可循,制度执行力显著提升。同时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财务审核。财务监督责任压实落细,专人审核机制有效杜绝漏洞,财务监管的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

9.关于“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县委编办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要件标准,严格限定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使得工会经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用范围清晰明确,经费支出合规性显著提升。同时强化监督问责,落实专人负责财务审核,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将财务规范纳入党员干部考核。通过财务审核监督闭环运行,定期公示机制保障经费使用透明化,干部职工知晓度、监督参与度明显提高。考核约束作用有效发挥,财务规范意识深入人心,党员干部依规用财的自觉性持续增强。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由分管领导牵头,制定专项学习计划,召集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会,逐章逐条解读政策条文,明确选拔标准、任职条件、工作流程等核心内容。干部政策理论素养显著提升,全员精准把握股级干部选任标准、流程,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明显增强。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地见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质效提升,形成了以学促干、以干践学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任规定,严把程序规范关,全程依规操作、闭环管理。同步完善全程纪实材料,按要求收集整理请示、方案、公示、考察材料等,做到一事一档、材料齐全、装订规范,实现了选任工作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坚决杜绝程序简化、材料缺失等问题。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逐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得到闭环压实,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标准明确,形成良好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每名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履职尽责。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深度融合,“一岗双责” 落实到位,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引导能力显著提升。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核心内容,倒逼责任落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

12.关于“意识形态队伍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6次,全员政策理解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建立健全人才梯队培养制度,扎实推行 “老带新” 传帮带模式,由经验丰富的骨干结对指导年轻干部,年轻干部快速成长,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锻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的骨干力量,为意识形态工作高质量推进筑牢坚实保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健全组织工作架构,成立支委会,明确支委会成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党组织工作架构更加完善,支委会职责清晰、流程顺畅,权责对等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转,组织凝聚力显著增强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性教育活动,通过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十五五”规划、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等主题讲党课等形式,将主题党日与专题党课深度融合,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提振。

下一步,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办公用房一间作为县委编办党支部活动阵地,进一步丰富党性教育活动形式,提高教育质效。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信访件交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县委编办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时间节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积极主动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尽快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领域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刚性执行,以制度化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优化服务保障水平、锻造过硬干部队伍上来,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況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805411;电子邮箱:jhbb427@163.com。


中共金湖县委编办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