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吕良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提交医疗机构变更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医疗机构变更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金湖县吕良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增加医疗机构第二名称:金湖县吕良镇护理院
医疗机构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申请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原床位(牙椅):45(张) 牙椅1(张)
医疗机构申请后床位数(牙椅):50(张) 牙椅1(张)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金湖县行政审批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东二厅205室
联系电话:0517-86800992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