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申请注销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号 | 地址 |
金湖县塔集中心卫生院 | 雷兴球 | PDY10001032083111C2101 | 金湖县塔集镇集镇 |
金湖县塔集镇闵桥卫生院 | 张太祥 | 46991402932083112C2201 | 金湖县塔集镇西湖路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金湖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东一厅205
联系电话:0517-86800992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