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
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6 15:05 来源:民政局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我县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将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重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类型

非法社会组织,包括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重点对以下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1.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苏”“长三角” 等字样,或者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财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开展伪健康、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劝散、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甄别非法社会组织的方式

1.联系县民政部门,查询其注册登记的情况;

2.查看是否有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3.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4.关注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举报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县民政局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县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县民政局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7-86883457 0517-86895032


金湖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