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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04 11:18 来源:审批局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规定,经我局初审,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拟同意向其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8日。金湖县行政审批局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场所经营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农业交通科反映,逾期未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7-86999720。

附件:有关情况.docx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