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杉荷居小区”一条地名已由金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我局备案。杉荷居小区北至金湖县源景机械有限公司,东至华海路,南至神华大道,西至金荷路。现予以公告。
金湖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