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我县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保护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非法社会组织类型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甄别非法社会组织的方式
(一)联系县民政部门,查询其注册登记的情况;
(二)查看是否有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三)通过民政部官方网站: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四)关注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劝散、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县民政局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县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县民政局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7-86883457
0517-86895032
邮箱:jhmz_mjzz@126.com
金湖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