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兹定于2025年4月召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石港船闸迁移保护工作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事项
石港船闸迁移保护(详见情况说明)。
二、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1.如对石港船闸迁移保护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inhu86805820@163.com;
2.提出时限:2025年4月10日8:00——2025年4月24日14:00。
3.如通过参加征求意见会方式提出意见的,可以报名参加。报名方式如下:
①前往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路109号县政府8楼822室)领取《征求意见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hu86805820@163.com。
②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名,联系人陈祥龙,联系电话86805820。
三、征求意见会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4日15:00分,在金湖县旅游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人民路288号)。
四、征求意见会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0日8:00——2025年4月24日14:00。
五、参加征求意见的人员
将邀请市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金北街道、社区干部、属地群众代表、文化工作者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六、征求意见会报名事项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征求意见会或推选代表参加,会议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会代表。获得参会资格的代表,由举办机构发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届时凭《通知书》入场。参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征求意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
2.参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石港船闸迁移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参会代表应遵守会场纪律,发言应简明扼要,会后将相关材料交举办机构。没有参加征求意见会的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举办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参会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现因该项工作情况较为紧急,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组织踊跃报名参加征求意见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2:征求意见会报名表.docx
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湖县文物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