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年限:2025-2035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7.38公顷,规划范围为:府北路-人民路-金宝南线-富民路-港口大道-发展大道-创业路-富民路-金唐路-港口大道-样南路;金宝南线-东侧城镇开发边界-荣胜路-涂沟大道-北侧城镇开发边界-劳动路。
4、产业定位: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深度融入金湖县域产业分工体系,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紧密联动、深化协作,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径,聚焦主攻方向,推动优势产业做强做优,促进资源集约、企业集群与产业集聚,加快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为主导,以智慧物流为配套的“3+1”现代化产业体系。
5、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核、两心、两轴、四组团”的布局结构。“一核”指银涂镇镇区公共服务核;“两心”指结合银集片区和涂沟片区生活区域构建园区生活服务中心;“两轴”指东西向一区一园产业发展联动轴,南北向港产城融合发展轴;“四组团”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组团、新材料产业组团、大健康产业组团、智慧物流产业组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询对象: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4、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同汶
联系电话:0517-8655111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E-mail:jessie_jiangcy@163.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