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养老服务企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居住在我县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动能,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参与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面向居住在金湖县行政区域内,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发放电子消费券,补贴其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费用。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二、参与机构类别及资质要求
(一)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具备足够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三、服务内容范围
参与企业(机构)可提供的服务内容需符合《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要求(附件1)。
四、报名材料及流程
(一)报名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机构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服务人员资质证书、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议(需提供近2年真实服务及服务相关费用结算票据等)。(该项按机构类别对应提供,加盖公章);
5、若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涉及国家或行业从业许可要求,需提供相关从业许可证书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二)报名流程
1、材料提交: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金湖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县民政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核查结果将予以公示。
3、入库注册: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纳入金湖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库,由民政部门指导其完成“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注册入库,同步对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湖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7-86804095
报名地址:金湖县黎城街道清河路6号清源大厦3楼315室
指定邮箱:48512423@qq.com
2. 诚信承诺书;
六、其他说明
1.县民政局对本次邀请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对审核通过的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违约机构将依法取消参与资格,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本项目鼓励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机构参与,支持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院增设养老服务职能参与项目。
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1:
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doc
附件2: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
金湖县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