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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补录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造“土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10:5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体:[ ]

为持续优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体制机制,充实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预决算价格评审“土专家”队伍,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一线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在集体小型工程预决算价格科学设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一批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预决算价格评定“土专家”,补录到县级“土专家”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名额

本次计划补录“土专家”共计20名。

二、基本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基本熟悉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造技术和造价规范,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预算造价、建造施工、工程监理或项目验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项目预算造价或审核、工程决算价格评定及验收工作,年龄在 65周岁以下。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技术支持,善于帮助村集体解决实际难题,能在促进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等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工作表现得到村集体、镇街或县住建、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的认可。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公正。5年内没有下列情形:被取消相关执业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对获得各级专业性表彰、拥有相关科研推广成果或工作成效突出者,予以优先选聘。

三、专业类别

补录专业方向包括:

1.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

2.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排水、污水管道、市政道路及桥梁、照明、绿化、土石方等);

3.水利水电工程(含河道疏浚、水土保持、土地整治、土石方等);

4.公路工程(村级道路修造等);

5.农村配电工程(含农村电网改造、电力线路铺设与迁移等)。

四、申请步骤

(一)现场申报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和2寸免冠照片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填写《金湖县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价格评审“土专家”申报信息表》,签订《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住建局、数据局、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审计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评定补录人选。评审过程将邀请县纪委全程监督。

(三)公示与入库

经评审确定的补录人员名单将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纳入县级“土专家”名册,并报县纪委备案。

(四)培训上岗

由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办理入库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后上岗履职。

五、其他

1.费用收取和考核管理:“土专家”执业费用收取的标准和执业绩效考核管理,依照县相关文件执行。

2.经评审入库的“土专家”,需按要求注册个人执业印章;注册及维护费用为100元/年,由“土专家”个人承担。

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