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5〕13号)、《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172号)和《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残联、省、市税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金湖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与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予以公示。
附件:2026年残疾人就业年审与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pdf
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