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江苏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3-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四至范围: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2.53 公顷,规划范围为:建设西路-双楼路-金陵路-官东路;金宝南线-双楼路-工二路-官东路-神华大道-永阳路-临高路-淮金线。

(2)规划年限:2023~2035。

(3)产业发展定位:全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两个产业基地,聚力培植大健康产业,积极布局新能源装备、航空装备等X个产业,加快构建“2+1+X”制造业体系,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也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明宏

联系电话:13813330548

通讯地址:淮安市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邮编:211600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联系邮箱:zbc20120113@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4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意见表.rar

附件2:江苏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简本.rar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