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县“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10时00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周期;10时08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周期;10时16 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前,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及手机短信发布试鸣通告,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