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金湖县内外大中小幼学生“爱在金湖、奉献金湖”的优惠政策(试行) 来源: 来源:效能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23 09:49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县内外大中小幼学生走进金湖、了解金湖,激发“爱在金湖、奉献金湖”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县委人才办、共青团金湖县委员会、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动县内外大中小幼学生“爱在金湖、奉献金湖”的优惠政策(试行)》。

第二条  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到县内青少年实践基地(原吕良中学)参加实践教育活动免课程费和耗材费,县外学生到青少年实践基地参加实践教育活动免课程费、耗材费和住宿费,带队教师免食宿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第三条  县内外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到县内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主题教育、研学等校外综合实践活动,享受门票减免及免费的专业辅导、讲解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第四条  县内高中引导毕业生在金湖举办校友会、同学会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人员、场地等对接工作,享受场地、景区游览等方面的减免优惠。(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

第五条  对南京、淮安等省内高校学生来金湖开展以“学子游金湖 携手向未来”为主题的“万名学子游金湖”研学活动,在车辆安排、人员组织、餐饮保障、景区对接、学生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第六条  为来金湖求职就业的各地各类青年人才在金湖青年人才驿站(金湖宏源国际大酒店、金湖锦江之星酒店)提供最长5天的免费住宿,其中:在5月20日至6月30日毕业季期间,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不超过7天的免费住宿(每次不超过3天,可多次申请)、就业指导等服务。求职青年可在“江苏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的“苏青U家-苏青驿站”菜单栏和“青春淮安”微信公众号的“淮抱人才”菜单栏进行操作申请。(责任单位:共青团金湖县委员会)

第七条  对到我县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三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2400元、1500元、1200元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

第八条  对到我县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分别给予35万元、18万元、12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非淮安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探亲交通补贴可实报实销,三年内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

第九条  落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金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优先安排到高层次人才、外来投资创业人员意向就读的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县委人才办   共青团金湖县委员会县人社局   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游游局   县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