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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加春 来源:金湖县文明办 来源:文明办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1 16:4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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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加春,男,1964年生,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三级法官助理。从事司法工作34年,熊加春在所办理近7000余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亦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他心系每一个当事人,面对烦躁不解的诉讼人,他总会耐心地做好解释;他心系每一个保全案件,曾多次赶赴千里之外,克服重重困难多方排查,顺利完成财产冻结;他心系每一个保全标的物,面对杂乱无序的保全内容,他总是主动梳理,也曾连续16天吃住在工地,认真细致核查,顺利地将保全标的物全部造册登记并妥善安置。近5年来,他办理和协助办理1800余件保全案件,累计保全金额为3.24亿元。他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