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19-06-27 16:41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委),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委教育工委承担,县教育体育局(县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具体承担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组织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县教育体育局(县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所属学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措施,起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五)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六)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和体育事业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和监督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推动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指导社会教育和继续教育。审核报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

(十)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幼)学、特(成、职)教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外事工作,承担省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外事任务。

(十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县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竞赛计划。负责全县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九)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二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领导县体育总会,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十二)承担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科员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协助做好大型体育活动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组织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牵头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协调与其他县(市、区)的教育协作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指导全县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所属学校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岗位设置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退(离)休干部工作。协调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承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师风、师德建设。组织实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口支援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县教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教育现代化建设有关工作。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所属学校以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工作。承担所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的初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有关政策及文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协调、监督县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的征收与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具体方案。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部门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及公告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教育科(督导科)。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各级教育发展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各级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级学校常规管理。指导各级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校本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指导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指导各级学校的德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科普、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各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初中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就业创业。指导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人武和征兵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督导规章制度、督导计划和督导方案。组织对县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

(五)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科。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食品、实验器材、药品、校车、交通安全以及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应急避险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六)体育科。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监督社区和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体育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全县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竞赛工作和在本县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承担全县裁判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体育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体育社团的组织和活动。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做好体育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工作,负责体育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优秀运动队后勤保障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6名,副科长(副主任)1名。

办公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西路2号

办公时间:春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秋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17-86902227

负责人:戴书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