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6 16:40 来源: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来源:国有平台公司信息公开 字体:[ ]

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名与投标。

一、车辆类别、数量、简要规格及限价描述:

车辆类型

行驶证上标明的单车整备质量(吨)

数量(辆)

最低限价

(元/吨)

最低总限价

(元)

1

大型普通客车(柴油)

6.14

6

2520元/吨

1022496元

2

大型普通客车(柴油)

6.4

3

3

中型普通客车(柴油)

4.3

26

4

中型普通客车(柴油)

4.16

23

5

中型普通客车(柴油)

3.16

8

6

中型普通客车(天然气)

5.6

12

2400元/吨

7

大型普通客车(天然气)

6.95

8

备注:

1、本项目标的车况及附属设备以现状为准,有关资料是对车辆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车辆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所有车辆不论车型全部按行驶证上标明的整备质量及中标人中标单价确定报废回收金额(即单车回收金额=单车整备质量×中标单价)。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报废车辆由公交场站拖往报废场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在招标人场地拆解)。

4、自招标人车辆交付给中标人始,转场运输、直到报废拆解、零部件及废料处置、销户等全部环节,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其它事件,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责任。

5、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中标报废回收车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招标人提供普票;中标人在3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向招标人提供车辆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注销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相关手续由中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如数缴纳报废回收款的(中标价)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名称: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公司(如分公司参加报名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2年5月6日下午17:30分前(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如果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以电话联系报名,并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2095766867@qq.com。

五、报名材料如下: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如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查收。

七、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将被拒绝。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退回(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账户名: 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

账号:32050172813600000493

八、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全部车辆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后次日无息退还。

账户名: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

账号:32050172813600000493

九、招标代理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

十、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人:

招 标 人:陈  总      联系电话:13390803112,0517-80329836

代理公司:伍  工      联系电话:18915181390,0517-86986001

                               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