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16:56 来源:金湖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受金湖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湖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2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一辆全新沧海蓝别克GL8,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6.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7.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四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询价文件发布信息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2日8:30-11:30,14:00-17:30(不含节假日)。

2.询价文件费:200元

3.获取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报价,请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闵工 ,邮箱:29612076@qq.com、电话:15396960917。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询价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现场开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29612076@qq.com、电话:15396960917,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3)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询价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14:3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02月23日14:30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金湖县健康西路39号4楼会议室

六、继续报价流程情形: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经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同意可以继续报价程序,在有效报价中确定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七、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联系人:杨子莲,       联系电话:15189529586;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闵艳,     联系电话:15396960917;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 288 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10室

八、询价保证金

本次无须询价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十、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务请各报价人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定标方式: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即最低价中标。

十二、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2000元。

车辆采购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