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集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创建暨闵桥集镇更新项目平面招牌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金湖县塔集镇
2.招标规模及范围:塔集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创建暨闵桥集镇更新项目平面招牌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
3.服务工期要求:其中设计工期中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安装工期四十五个工作日。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110.07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付款方式:本项目安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50%,闵桥集镇更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7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五)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3.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现金,用信封存放递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报名领取;
(二)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每标段,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8:30-11:30,14:00-17:00;
(四)报名地点: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五)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咨询电话:13236249845,联系人:高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00分00秒;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楼208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与开标,则无法对开标现场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金湖县;
3.联系人:杨工;
4.电话:18352328816。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
2.地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3.联系人:高工;
4.电话:13236249845;
5.邮箱:2299352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