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因工作需要对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往来账项核实账龄,落实最早发生时间及具体业务内容,涉及会计期间1991至2022年,并协助子公司清理结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保障本次招标项目顺利实施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3年7月3日下午17:30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不能到现场的可以采用邮箱报名,请先电话咨询),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查收。
(四)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采购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下午3:00;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
(三)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采购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下午3:00;
(二)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主任
2.联系电话:15252323330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伍工 电话:86986001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伍工 电话:18915181390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
七、招投标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不能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默认对开标现场无质疑,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对开标现场及开标过程提出的质疑)。
八、其他事项:
(一)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二)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