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9 09:30 来源: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2311003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年费率不超过2‰/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直至本期债券全部偿付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承销”;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 12月6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方式:投标人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现场获取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4.联系人及电话:伍工   15380630688

5.招标文件费:300元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13503626@qq.com、电话:15380630688,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3)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2: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2:30;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开标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55号2楼会议室(植老二开锁东楼梯口上2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15190006  ;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5380630688;

(3)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5380630688;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8室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壹万贰仟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