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公司效益审计、江苏中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10:10 来源: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对外投资公司效益审计、江苏中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询价采购。

二、采购单位: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控制价:1.江苏中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50万元;2.对外投资企业效益审计:1.5万/企业(数量暂定4个,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最终以实结算)。

四、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采购(不是联合体供应商参加即可)。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印章齐全的承诺书、格式后附)。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印章齐全的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单(印章齐全)。

五、采购需求:见附件

六、评标标准: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采用综合打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八、投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3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九、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务请各报价人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编制一式二份报价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 (¥10000);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33208310010000018265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湖支行

(4)保证金打款成功后,联系电话:潘工0517-86800801。

打款注意事项:

①打款方式为现金、支票、转账、电汇、网银。

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③如采用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保函须在比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

3.无论何种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需将除现金以外的缴纳证明材料(保函、转账回单等)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4.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5)如投标人采用现金、支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提供保函原件,否则作为无效。

(6)开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转账等方式缴纳的待完成财务程序后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退还。

十一、投标报价:报价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含社会保障费)、管理费、风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必须机打,手写或更改均为无效报价)

十二、服务内容及周期:

1.中尚集团与国资公司在合作期间(2018年9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的所有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及整体经营情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初步专项审计报告及利润预分配方案(根据预估利润实现预分配),最终审计报告及利润最终分配方案完成时间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另行约定。

2.对国资公司及代管公司对外投资的部分控股公司和参股企业自合作以来公司经济效益及整体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具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暂定企业如下:

(1)金湖金港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金湖筑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江苏普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4)江苏广原油脂有限公司

企业全面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纳税情况、债务情况、对外借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经济效益及整体经营情况等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所有对外投资企业的审计成果报告。

十三、付款方式:完成对外投资企业审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后付相应合同价款,完成中尚集团初步审计报告并形成利润预分配方案后付至该项审计相应合同价的50%,提交最终审计报告并形成最终分配方案后付清尾款。

十四、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十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直接在公告下载采购文件,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并成功支付文件费用的报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电话:18915187386,联系人:陆工。

(2)代理费用: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6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十六、服务地点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潘工0517-86800801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工 0517-86986001

4.代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工 0517-86986001

附件:国资专项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