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面综合整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30 10:00 来源: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金湖县泽润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养殖水面综合整治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樱花基地塘口养殖规划面积1200亩;退水闸养殖规划面积15000亩;陈家圩大水面8000亩生态养殖规划。渔业规划主要内容和目标;

1.养殖水面规划;

2.三角帆蚌,环棱螺,青虾,河蟹等养殖品种规划;

3.养殖模式规划;

4.苗种池、苗种培育设施和成鱼(虾)池规划设计;

5.主要养殖效益分析和风险防控分析。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8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成立于1978年,是农业农村部所属,集科学研究、教育培训、成果转化和信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淡水渔业研究机构,“八五”以来一直位列“全国农业科研综合实力百强研究所”,2002年11月,被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中编办确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进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在技术平台方面,依托中心组建了农业农村部长江下游渔业资源监测站、农业农村部长江下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在科研人员方面,截止2022年,中心有专业技术人员179人;研究员28人,副研究员42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5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4人,国家和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13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2人等。在科研成果方面,建所40多年来,中心承担和完成了各类科研项目3300项,获得国家、省(部)、市级成果奖励231项,发表学术论文3893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31部,获授权国家专利499项。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中心积极贯汇“政产学研企深度融合”理念,与企业紧密合作,把成果迅速转化应用。在江苏先后与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化市文旅公司、江苏邵伯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打造产业转化基地,助力地区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淡水中心资源团队长期从事水生生态监测、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大水面渔业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在理论研究方面,主持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典型湖泊水域净水渔业模式示范”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湖泊生态增养殖技术与模式”项目“湖泊增养殖生态效应评估、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构建技术”课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湖泊生态渔业创新团队”项目、组织并实施了江苏省覆盖水域最广、单项投资

最大的水产项目-江苏省首次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普查等项目及课题,在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渔业生境修复和种质资源保护等方面研究深入,有较为清晰的理解。在技术支撑方面,自“十五”开始,单位团队便为千岛湖渔业发展编制规划,2023年完成“十四五”生态渔业规划,其后为无锡蠡湖、江西阳明湖、江西庐山西海、苏州澄湖、常熟昆承湖、咸宁富水湖、江苏滆湖、北京官厅水库、连云港石梁河水库等编制渔业发展规划,较好的指导各水域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研合作方面,与江苏各个地区均有合作,先后为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靖江、淮安、连云港、宿迁等众多地区提供渔业服务,助力区域渔业发展。在资源监测和评估方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是农业农村部长江下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依托单位,长期在内陆水域开展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牵头开展了江苏省覆盖水域最广、单项投资最大的水产项目-江苏省首次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工作。科学支撑长江下游流域湖泊、水库渔业发展规划等内容。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拥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30004094732)。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具有鱼探仪、藻类野外分析仪、箱式采泥器、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显微成像系统等一系列主要调查设备。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主持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典型湖泊水域净水渔业模式示范”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湖泊生态增养殖技术与模式”项目“湖泊增养殖生态效应评估、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构建技术”课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湖泊生态渔业创新团队”项目;

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拥有的专利有:一种大规模建立梨形环棱螺家系的装置和方法;一种大口黑鲈养殖池塘;一种浮网捕捞装置和温棚土池混养鲥鱼、罗氏沼虾的方法;一种橄榄蛏蚌稚蚌培育的方法;一种培养蟹苗活饵的工程化循环水系统构造及方法;一种水产养殖设备、养殖方法;一种提高橄榄蛏蚌人工养殖回捕率的网箱及其养殖方法;一种用于水域的高效增氧设备及增氧方法;一种鱼虾养殖用废水处理装置;用于调控草型和/或藻型水域溶氧的方法;金黄壳色三角帆蚌的培育方法证书等;

3.鉴于本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服务内容的时间性和专业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如遇突发疫情等相关紧急情况时,也能及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既能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又能节约成本,减少损失;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2.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大浮镇漆塘北村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30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金湖县泽润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0517563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联系电话:151904549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