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15:05 来源: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受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包)(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包),投标最高系数限制:自主定价优惠系数0.65--1.0;

(三)采购需求:

①包一: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包一

102辆车,还须承保金湖县147辆巡游出租汽车的保险业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②包二: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包二

43辆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③包三:江苏金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包三

21辆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可同时投三个包,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包。即:包一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动放弃包二、包三的成交资格。但响应文件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开评标按一、二、三包的顺序进行。

(四)服务期:三年。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保障本次招标项目顺利实施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4.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6.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1-6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采购文件信息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4年5月15日17:30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不能到现场的可以采用邮箱报名,请先电话咨询),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查收。

(四)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   

3.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 

2.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总

(2)联系电话:1339080311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伍工 电话:86986001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伍工           电话:18915181390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不能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默认对开标现场无质疑,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对开标现场及开标过程提出的质疑)。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一包5000元,二包3000元,三包2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