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商务办公装修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0 17:49 来源: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受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商务办公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商务办公装修工程。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柒仟肆佰贰拾元叁角柒分(¥:2697420.37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商务办公装修工程,主要涉及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及安装,面积约2692.15平方米,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图纸、工程量清单;

3.工期:90日历天;

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同期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5.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六项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6.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在2024年6月11日17:30前,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412371003@qq.com。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磋商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自行查收。

3.报名所需资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3:00;

2.磋商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3:00;

3.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的响应文件,现场开标(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4.磋商地点: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西路188号十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15312342659;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915175345;

3.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915175345;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人民路198号金建橄榄城西门商业三楼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5%做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