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休闲商业街配电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09:56 来源: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受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滨河休闲商业街配电工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GQCG-竞谈-20241107

2.项目名称: 滨河休闲商业街配电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98.8743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和单价最高限价,潜在供应商投标单价的报价应按照单价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否则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采购环网柜、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电缆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交付。

8.质量: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谈判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投标报名和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8日止,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2.报名材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报名资料后联系代理缴纳。

注:报名无需到达现场,请各投标单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递交邮箱:156052849@qq.com),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谈判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正确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相关招标信息(含澄清、修改等信息)无法接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56052849@qq.com、电话:15152839898。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金湖县神华大道305号三楼会议室。

六、成交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七、相关信息: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谈判的相关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湖县国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

联系方式:徐军    

电  话:0517-8688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龙港花园9幢6号

联系方式:韩工   

电  话:1515283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770964058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