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金湖第三自来水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湖第三自来水厂项目;
建设单位: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金湖县银涂镇唐港新淮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6599.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4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头部、自流引水管线、;2.净水工程包含取水泵房、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砂滤及碳滤综合池、臭氧制备车间及氧气站、清水池、二级泵房及吸水井、综合加药间,回用水池及排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平衡池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门卫等;3.清水输送管线、增压泵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恺
联系电话:13196960231
E-mail:765939738@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mail: 120993755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