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湖金信大厦0.365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部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淮安铭淮光电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南侧、华海路西侧
(二)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工期要求:60天。
(四)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五)招标控制价:39.878754万元
(六)付款方式:竣工验收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30%,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60%,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满两年全部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六)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至2025年12 月12日下午5:00
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伍工,电话:1538063068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金湖县欧邑名郡1#楼201铺2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湖县欧邑名郡1#楼201铺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淮安铭淮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8915183181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项目联系人:伍工
联系方式:1538063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