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度合作企业备案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10:00 来源: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为规范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选取工作,切实加强统筹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财务成本,便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生产,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拟选择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优秀单位作为合作企业。

现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工程项目合作单位备案登记工作,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备案登记。

一、备案登记相关要求

1.基本条件

①金湖县内企业或在金湖县有分公司(纳税区划为金湖县);

②具有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无需提供)

③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2.备案登记所需资料

必须提供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无需提供)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无需提供)

④基本账户信息;

⑤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劳务资质企业需持C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⑧企业信用证明(由申报单位到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打印);

⑨专业分包企业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

⑩诚信保证金的缴纳回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为必须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存档。

3.其他附件材料

①企业近三年相关业绩;

②企业获奖资料:包括奖项名称、获奖项目、获奖日期。

上述材料非必须提供材料,但可作为企业备案登记参考项。

二、企业备案登记单位

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企业备案登记地点及费用

1.登记地点:备案登记企业授权的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办理备案登记。

2.登记费用:200元

四、备案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五、备案登记其他说明

1.诚信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备案登记企业需在登记前完成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事宜,同一个单位同时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及其他的,交一次保证金即可。(如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保证金在2026年底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名称: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账号:32050172813600002963

2.备案登记成功的企业,仅表明该公司具备参与本单位后续项目合作的资格准入条件,该备案登记行为不视为本单位对任何特定项目的授标承诺或合作保证。所有项目发包均须严格遵循国家招投标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程序或专项评审后方可确定实施主体。本单位保留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动态调整备案登记企业名录、项目分配方案及合作模式的全部权利,且无需就备案登记企业未获项目合作机会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合作期限为一个自然年,如遇政策调整,合作期可随时终止,备案登记企业不得有任何异议。

六、登记人及联系电话

李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