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理士大道166号北侧厂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14:36 来源:金湖县金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理士大道166号北侧厂区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金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理士大道166号北侧厂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地点:金湖县理士大道166号北侧厂区。

(二)建设内容:5#仓库屋面、外墙改造工程,6#仓库屋面、外墙改造工程,7#车间土建工程,道路改造、路灯、雨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最高投标限价:2238004.90元。

(四)要求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30%,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60%,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全部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提供下列情况之一: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2.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规定为准)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不提交将视为没有,资格审查做不合格处理。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湖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休息),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金湖县国际商务中心905室(金湖县衡阳路228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湖县市民中心3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金湖县金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15371400728

2.招标代理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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