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72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424号),结合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2018-2020年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并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就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0.99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自2023年9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三、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政策,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关于公布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金发改[2023]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