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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20 17:50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出台背景: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根据中央、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该办法,该办法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职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调整与决算、监督追责等方面,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依法建立和完善规范、透明的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县级财政部门、县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县级国资预算企业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事项。

明确原则:

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

2、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其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建立和完善规范、透明的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开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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