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住房发展规划是指导住房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是落实住房政策的重要载体。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住房发展规划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深刻认识住房发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启动“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发展规划的编制质量,加强对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过程
1、开展前期研究。2020年11月,县住建局全面启动“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赴黎城、戴楼、金北3个街道,银涂、金南、塔集、前锋、吕良5个镇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我县城镇住房发展现状和规划编制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县住建局现有统计体系,开展全县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棚户区改造计划摸底调查,以及住房存量、交易、租赁、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建设品质等住房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另一方面,协调县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住房存量、租赁、用地、人口等数据,并通过座谈形式多次听取各部门对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的工作建议。
2、编制规划文本。县住建局专门成立了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确定江苏省住建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作为编制单位,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组依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以及国家、江苏、淮安对住房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我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进行了反复推敲,2021年3月1日,形成《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初稿,由县领导小组审阅。3月12日,编制小组赴我县进行实地调研、汇报演示,对初稿进行完善修改。8月1日,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并与《“十四五”国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淮安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衔接后,形成《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县相关部门征求意见。11月13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三、总体把握
本规划是落实我县“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县规划范围内2021-2025年所有城镇住房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土地上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通过编制和执行本规划,使我县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引导资源配置,实现土地和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投放,促进住房中长期供需平衡;引导我县住房高质量发展,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提高人民居住质量和品质。
四、内容提要
规划文本共有五章、二十二个小节。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是规划的总论部分。其中,第一章“总则”探讨了金湖县编制“十四五”城镇住房规划发展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划背景、目的、原则、依据、范围、期限、地位与作用”明确了金湖县编制“十四五”城镇住房规划发展规划的可落地性;第二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明晰了金湖县在“十三五”期间城镇住房的发展成绩和存在问题,探究了金湖县在“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的发展机遇和发展挑战。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是规划的主体部分。其中,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首先确立了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1+6+8”指导思想,其次明确了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三大战略目标,最后科学预测了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具体分项目标;第四章“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结合金湖实际情况,明确了金湖县在“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依次为优化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新建住房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于发展格局以及组织实施住房市场重大工程八个方面。
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是规划的结束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策支持、健全信息系统、强化规划实施四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