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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5 16:03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文件确定我县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时间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按照文件要求,需优化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备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提出的“四个新”指示要求,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为抓手,加快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加快建设“长三角智造金谷、现代化水韵湖城”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优质发展。

2.坚持严格保护。

3.坚持改革创新。

四、主要目标

2026年,全县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快速增长,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企业专利授权量占比达8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占比达到10%。商标注册每年不低于1000件。作品登记数量每年不少于50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新增贯标企业40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力争达8家,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15家。新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人,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5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500人次。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全社会知识产权满意度达85分以上。

五、工作任务

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实施产业知识产权布局。

1.健全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优化促进发展的业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3.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鼓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4.完善专利转化运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产品化、推动知识产权标准化、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保障,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5.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城乡融合,深化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6.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推动服务机构发展、强化服务市场监管,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优势。

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构筑知识产权人文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