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修订版)》(苏环办〔2024〕104号)要求,需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年度工作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全县国土空间布局优化、经济绿色转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功能不降低。
2.面积不减少。
3.性质不改变。
四、主要目标
全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水平稳中有升,宝应湖、白马湖等区域特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保持在332.09平方公里以上,占全县国土空间比例不低于23.83%;水源水质保护类管控区域保证环境质量及清水通道功能,入江水道、金宝航道保持Ⅲ类水,水质稳中有升;全县自然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0%以上;青虾、大银鱼种质资源保持稳定。
五、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制度体系: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
2.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动态优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保障原住民合理生产生活。
3.强化监督与巡查:强化交办问题整改、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4.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水生态保护。
5.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宣传活动。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资金保障。
3.加强监督评估。
4.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