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金湖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10 15:31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水费管理模式的变化,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管理,县财政局、县水务局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办法》联合制订了《金湖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及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政策解读,扩大知晓率,特制定本简明回答:

1.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式及水费代收报酬标准?

水费收取采取委托代收方式的,严格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办法》(苏水财[2015]12号)的规定支付相关征收手续费。农业水费代收报酬的提取控制在实际收费总额的5-8%;非农业水费一般不实行委托代收,如确需实行委托代收的,代收报酬的提取控制在实际收费总额的2-4%,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付代收报酬。

2.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为:稻麦田12元/亩,旱田3元/亩,经济作物8元/亩(含棉花、油料、蚕桑、瓜果、经济林、菱、藕、蔬菜等),利用水利设施养殖的鱼塘25元/亩,利用沟河养殖的鱼塘7.5元/亩。

3.水利工程水费具体用于哪些方面?

水利工程的运行费、维修养护费、大修理费和更新改造等费用。全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经费的使用;

(2)各级水费管理单位的人员薪酬、管理费用、管理设施、设备购置、水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供水成本调查、宣传、培训、科研与推广、科技交流和合作以及收费环节有关的费用支出;

(3)为供水生产、筹资而发生的融资等费用;

(4)计量设施的购置、安装、运行、维护、校验以及节水措施的推广;

(5)镇、街道水利(务)站、小型水利工程、用水合作组织运行费用的补助;

(6)对水费管理和水费收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有权部门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7)经批准的其他专项支出。

4.如何确保水费资金安全?

实行水费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水费财务年度预算审批制和财务年度决算制,确保水费资金安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做好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每年十一月底以前向县财政部门报送下一年度本级水费财务收支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或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年底向财政部门报告年本年度的财务决算,接受财政部门的审计、检查。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的使用、保管、存放等要求。强对水费计收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水费计收进度,核验收费发票,确保开票规范,票款相符。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金湖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