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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湖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3-29 15:39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卫生部与全国妇联共同决定在全国农村妇女中开展"两癌"检查项目。   

一、《方案》出台背景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是为了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金湖县2013年起每年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的要求,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根据淮安市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淮卫妇幼便函〔2017〕11号),制定2018年《金湖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

二、《方案》确定了项目目标

 2018年金湖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省下达的任务数2万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工作。

三、《方案》确定了项目范围和内容

1.金湖县35-64岁农村妇女为“两癌”检查的目标人群。

2.宫颈检查内容: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3.乳腺检查内容: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四、《方案》确定了项目组织实施

1.金湖县区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两癌”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建立有效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并将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2.金湖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在内的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质控方案、资金管理方案的制定与下发,负责参与单位工作的协调,监督评价检查成效,协调经费落实等具体工作。

3.各镇政府成立“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4.金湖县成立妇幼重大卫生项目办公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人负责妇幼重大卫生项目,职责分工明确。成立由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所等县级医疗单位相关专家为主的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督查、质控、收集和管理相关信息,并负责对基层 “两癌”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同时确定了相关机构的职责用要求、建立摸底调查制度、强化实验室管理、保障项目经费,制定“两癌”检查工作流程、明确信息收集和管理、细致了质量控制。

五、《方案》确定了项目监督和评估

金湖县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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