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2-17 19:28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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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华庆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县政府办、宣传部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新闻发布会。在此,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很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活动的领导,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传逊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应启亚同志。大家欢迎!

应邀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媒体有:中江网、淮安日报、 淮安电视台、金湖县融媒体,欢迎你们!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还有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以及自然资源系统相关科室中层以上干部, 欢迎大家。

我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华庆军,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传逊同志进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主旨发布;二是新闻媒体朋友提问。

首先,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传逊同志进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主旨发布。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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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传逊】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时值初冬,户外已是寒气逼人,室内却暖意融融。在这里,我谨代表金湖县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金湖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想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着重介绍由我局牵头组织实施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对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连续五年来,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都对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提出了要求。作为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示范点之一,我县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走在前、做先锋”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精心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高效率推进,扎实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各项工作。

一、高起点谋划,全面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自3月25日被确立为省级登记颁证示范点后,我县就在深入调研基础之上精心谋划,率先出台了《金湖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县、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高标准落实,全面构建依法依规政策体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登记颁证工作牵头单位,多次邀请农民代表、基层组织、镇街、县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召开研讨会,结合本县实际对农村不动产登记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会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请县政府出台了《金湖县农村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妥善解决全县农村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顺利推动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高效率推进,全面构建登记颁证高效运行机制

在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我局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技术引领”的总体思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专班,细化不同层级职责,将各基层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籍测绘以及作业单位等100余名工作人员,分为综合协调、权属调查、数据库、核查、登记颁证5个组,统一服从工作专班指挥调度,同时建立持证上岗、微信日报、定期例会、动态专报、抽查督查等多项约束督办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工作运行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各位媒体朋友,经全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同志们近五个月的共同努力,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得到了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今年4月26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就以《行动快!金湖县政府动员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为题作了专门报道;5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县召开了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工作推进会,我局作了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高效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为题的典型发言,上报的《登记颁证示范点实施方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顺利通过省厅论证。截止九月底,全县52420宗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审核登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27454宗,登记颁证率5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登记703宗,登记发证率94%。率先完成了省厅下达今年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率50%、集体建设用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各位媒体朋友,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目前我县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常态化做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切实把这件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办好、办实。

以上是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省级示范点建设的基本情况。欢迎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县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我们将时刻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省级示范点建设的目标要求,统筹把握,综合施策,努力创造江苏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金湖示范。

谢谢大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华庆军】下面进行本次发布会的提问环节,请现场媒体朋友自由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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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金湖此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是怎样组织实施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应启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此次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原则,由镇(街道)集中统一组织,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村(居)委会配合开展权籍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按要求提供登记证明资料。此次权籍调查遵循“全覆盖”原则,确权登记遵循“应发尽发”原则,权籍调查完成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如果我想在农村买一套小产权房,这次可以登记发证吗?如果不能,那么还有哪些不得登记的类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应启亚】根据《金湖县农村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您如果买了小产权房,是不可以登记发证的。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类型不得登记发证。一是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二是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等违法违规的;三是因征地、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村建设、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等原因已享受过拆(搬)迁安置政策的;四是三层及以上建筑或建筑面积300㎡以上,无合法手续的;五是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华庆军】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单位交流。

再次感谢今天到场的各位领导和媒体朋友们,今天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