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举行一季度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7-04-26 19:24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为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决策水平,26日下午,我县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县安监、宣教中心、广电、金湖日报社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据统计,1-3月份,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47.5%;其中工矿商贸和建筑施工事故各1起,死亡各1人;道路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及消防领域未发生亡人的生产经营性事故。

下一步,县安委会将按照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王崇智

(2017年4月26日)

各位媒体记者:

现在,我代表县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今后工作安排。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1-3月份,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47.5%;其中工矿商贸和建筑施工事故各1起,死亡各1人;道路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及消防领域未发生亡人的生产经营性事故。

二、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再加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得失,提出了今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县政府徐亚平县长主持召开一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落实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与各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县各部门和单位下达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委常委、副县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传递工作压力,压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定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等重要事项;春节、“五一”前,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镇、各部门和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开展专题督查,督促基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了我县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稳定。

(二)监管措施再强化。出台《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抽查,县安委办先后2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指导、核查功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自查自纠自报长效机制,实行企业月查、部门车间周查、班组岗位日查,对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隐患4359处;企业自查自纠,乡镇部门抽查,领导带队督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整改各类隐患1744处;针对岁末年初销售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联合各镇和驻金农场,开展烟花爆竹摊点外溢专项治理行动,杜绝了异地销售、店外售卖烟花爆竹行为;针对节后复工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重点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防范因安全教育不到位和设备设施带病运行造成事故。发挥专家组人才、技术优势,派出专家221人次为154个单位排查隐患1121处、指导应急救援1次、参与执法检查31次、协助事故调查3起、举办讲座6场、编制预案6部;吸取外地事故教训,采用提醒函的形式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洗浴、足浴等行业及香港城消防安全管理。

(三)打非治违再发力。制定2017年执法检查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实行科室大队一体化执法模式,加大对违法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0户,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整改指令书35份,立案查处12起,其中非事故案件9起;按照“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一季度暗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23个问题,分别向企业主管部门进行交办,责令限期整改;实行部门联动,联合公安、交通、教育、经信等部门开展“两客一危”、校车、化工企业等联合检查;以换发许可证为契机,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防止“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经营模式死灰复燃;严格落实“263”、“四个一批”工作措施,协助对全县砖瓦企业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做好14座窑体拆除的安全防范措施;部门联动、铁腕执法,全面完成园林路歌舞厅消防条件不达标这一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治理。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我县一手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一方面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县安监局“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检查执法生产经营单位50户,立案查处12起,其中非事故案件9起,结案8起。这8起案件分别是:

1.金湖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人民币 1万元罚款。

2.江苏京淮传媒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被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

3.金湖县支点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焊工1名)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被处人民币0.5万元罚款。

4.金湖小青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该公司金工、总装、氩弧焊3个车间正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4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处人民币3.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金湖县华能机电有限公司因该公司金工、投饵机车间3名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6.金湖县塔集镇立明烟花爆竹专营店因采购及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270挂,被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

7.金湖县如顺烟花爆竹经营店因采购及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3号鞭6盘),被处人民币0.1万元罚款。

8.金湖县黎城镇苏淮烟花爆竹经营店因采购及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87件/只),被处人民币0.1万元罚款。

四、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专题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意见》及省市提出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逐项研究、逐一细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工作举措,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调整县安委会组成人员,吸纳人大、政协及党委系统部门参加,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金湖县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及时公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的界限。继续开展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全面排查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情况,查找隐患,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限期整改。修订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定期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全力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化工“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采用专家会诊、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和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机、校车、燃气、成品油、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及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大治理管控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排查整治活动,防范因“想不到”、“看不到”酿成事故。

(四)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落实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

(五)全面强化依法治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定期公开处罚结果,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的权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事前处罚力度;更多地采用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的意见》(苏编办发〔2016〕18号),推动各镇设立专门安监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县、镇、村(居)和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镇、村(居)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以安全监管“一企一档”为抓手,推动安全管理迈向精细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现有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平台为基础,拓宽运用领域和使用功能,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共享,努力构建安全生产“一张网、一张图、一盘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做好第三届安全生产专家组换届工作,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加大与县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检验指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指导企业制定岗位应急救援卡,加强应急知识的培训和预案演练活动,使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贯彻省八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16〕141号)。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活动,扩大视频宣传点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服务企业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开展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推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