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金教助〔2019〕2号《金湖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24〕8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各校(园)认真审核学生资助的相关材料,汇总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情况。现将发放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500元,寄宿生每生625元;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625元,寄宿生每生75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分750元、1000元、1250元三档;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1000元。低保、原建档立卡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按最高等级发放:学前教育特殊困难学生每生600元;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750元、初中每生1000元;普通高中学校特殊困难学生每生1250元。
二、各校(园)要加强宣传,增加透明度,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资助的性质和资助标准。
三、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台帐。所有学生要提供本人或者监护人的金湖县农村商业银行的账号或卡号,要求姓名和账号、卡号必须匹配〔可让学生提供农商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存(取)复印件〕,以确保资助金准确、及时发放。县财政局将把资助资金拨付到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打卡发放。
四、请各校(园)及时将学生资助信息录入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核对省资助系统中资助申请平台的资助管理名单。
金湖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