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金湖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金财社〔2020〕12号)文件精神,2024年7月共有1家小微企业吸纳3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经我单位审核应给予这1家单位社会保险费补贴3478.38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5日
咨询电话:0517-86896852
监督电话:0517-86961405
附件:2024年7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