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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时间:2024/07/31    来源: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字号:[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淮安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61号)、《关于执行长三角地区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指标的通知》(淮医保发〔2024〕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县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实地查勘、综合评估,以下7所零售药店具备淮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金湖丰济堂药店

金湖洲际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盱眙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湖洲际家园店

盱眙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湖橄榄城店

盱眙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湖大商城店

淮安家家莉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湖黎城市场店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8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金湖县医保经办机构反映。

联系电话:0517-86900836。

 

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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