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规〔2023〕2号)、《市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金湖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反映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内容须真实可靠,并提供确切证据。对反映内容不实的,将不予受理。
四、公示联系受理方式
0517-86900836
2024年度金湖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人员名单(第二十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 | 失能等级 |
1 | 夏彭年 | 男 | 82 | 320831**********58 | 重度失能Ⅲ级 |
2 | 黄从秀 | 女 | 91 | 320831**********2X | 重度失能Ⅰ级 |
3 | 胡正明 | 男 | 72 | 320831**********14 | 重度失能Ⅲ级 |
4 | 朱兰英 | 女 | 86 | 320831**********45 | 重度失能Ⅱ级 |
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