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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河入江水道两侧堤圩路段实施禁行禁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5-12 16:03 来源: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湖县河湖管理所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境内淮河入江水道两侧高堤圩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淮河入江水道堤圩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3年5月18日起,对金湖县境内淮河入江水道两侧高堤圩道路的机动车辆实施禁行和禁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淮河入江水道起点公园至西偏泓镇水铁牛段(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二、禁停路段

1、镇水铁牛至中义渡特大桥(三桥西交叉路口)段、淮金大桥(二桥)至洪泽交界段、淮金大桥(二桥)至石港大桥段、金湖大桥至中义渡特大桥(三桥东交叉路口)段;

2、货车和工程机械等大型车辆禁止驶入上述路段(防洪抢险、应急救援等特种车辆除外);

3、上述路段全程限速30公里/小时,机动车辆应当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遇有急弯路段注意观察和减速慢行。

三、停车有关事项说明

1、观光人员的车辆可沿路边顺向有序停放,不得阻碍道路通行,不得碾压花草和林木,即停即走;

2、垂钓人员的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地点,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占用道路停车,不得碾压花草和林木。

对违反本通告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碾压花草和林木造成损坏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8日起施行。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金湖县河湖管理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