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下列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固定式卡口设备
1.城南干道与利农道口西侧100M处(朝西)微卡
2.Y359乡道(金唐线)8KM+300M处(朝西)微卡
3.银集人民北路(朝北)微卡
4.涂沟水上森林公园西门(朝西)微卡
5.银集复兴圩下河口(朝东)微卡
6.夹涂线高邮湖村西入口北500M(朝北)微卡
7.荷花大道与闵横线交界(朝北)微卡
8.淮金线与张坝村园林中路交叉口东侧(朝西)微卡
9.吕良孙集小学西十字路口(离小学800米朝东)微卡
10.孙集街沿高路(朝西)微卡
11.白马湖Y006乡道新门西桥西(朝东)微卡
12.前锋集镇前锋路警务室门口(朝西)微卡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