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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公安局关于中考期间相关事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0-07-04 10:26 来源:公安局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 ]

各位市民:

2020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7月1日至7月14日为噪音管理“严控”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产生噪声污染。非禁止期间,广场舞组织者主动调小音量,不组织或少组织广场舞活动。

二、高考(7月6日、7月7日、7月8日、7月9日白天)、中考(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白天)期间禁止下列活动:

(一)广场舞活动;

(二)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等活动;

(三)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行为;

(四)使用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五)娱乐场所、家庭使用各种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

三、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广大市民要自觉配合、服从民警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一律暂扣音响器材,对行为人依法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金湖县公安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