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江苏省辖区内国省道路名、公里数进行统一调整变更,导致金湖辖区内国省道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地点与实际变更后的不符,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以下2条国省道共6个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地点予以变更,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变更固定测速电子监控设备
1、原332省道158km+560m处(由西向东),现变更为344国道178km+210m(由西向东);
2、原332省道169km+410m处(由西向东),现变更为344国道189km+60m(由西向东);
3、原331省道206km+600m处(由西向东),现变更为344国道215km+950m(由西向东);
4、原331省道206km+705m处(由东向西),现变更为344国道216km+50m(由东向西);
5、原331省道159km+600m处(由西向东),现变更为331省道155km+80m(由西向东);
6、原331省道160km+100m处(由东向西),现变更为331省道155km+570m(由东向西);
注:仅道路名称和公里数变更,监控设备未作任何变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