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下列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固定式卡口设备
1、G344国道与同泰大道十字路口
2、G344国道与唐港接线十字路口
3、S247省道与神华大道十字路口
4、S247省道与洪金路十字路口
5、S247省道与爱特福大道十字路口
6、336县道(荷花大道)与闵桥镇Y012乡道十字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5日